院教[2013]68号

 各学院(中心、部):

    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考试及时掌握教学情况,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从而作为改进教学活动的一项重要客观依据。为突出加强考试命题环节管理,为促进考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确保考试质量,根据《皖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和《皖西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现将课程考试命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命题要求

1、考试方式可根据不同专业课程考试目标,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如闭卷、开卷、口试等,无论采取何种考试形式均须保证较真实地检测学生的学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2、命题要充分体现考试的目的。试题应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一是“三基”,即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二是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

3、在试题取样时,教学大纲中要求掌握、熟悉、了解的内容在考核内容中应有合适的比例,考试内容的层次分配上,记忆、理解、应用各应占一定的比例。

4、课程考试原则上要求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观题应占一定的比重,可适度增加综合性、应用性题目。开卷考试的试题答案一般不得从教材和资料中直接获取,尽量少出现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等客观题题型。

5、试题题目的措辞要严谨明确,避免歧义和误解。

6、命题的难易程度要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水平,题量、难度适中。

7、同一门课程,教研室应组织课程组教师集体研讨命题。

8、考查课程和选修课程的考试命题可根据课程的特性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如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审美创造、艺术创作等个性化的形式。由授课教师拿出考试方案,报所在学院(中心、部)审批后执行。

二、命题的组织

1、所有课程考试命题工作严格按照《《皖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和《皖西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2、为了明确考试的知识内容和学生认知行为应达到的水平,使命题工作避免主观随意性而具有计划性,让命题教师明确考试的目标,把握试题的比例与分量,提高命题的效率和质量,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我校课程考试命题工作正式启用《皖西学院考试命题审核表》和《皖西学院考试试卷审批表》,命题教师、教研室负责人和各学院(部、中心)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命题审查职责,确保试卷质量。

3、各学院(部、中心)应进一步加强考试命题审批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命题教师应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要求,严禁授课课教师以任何方式将考题泄露给学生。对试卷泄密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其他要求

1、理论课考试试卷,命题教师必须使用学校统一修订的新版试卷格式(增加阅卷审核人栏目),试卷模板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2、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考查课程试卷和考试课程试卷同样,要求统一命题审核、试卷审批、安排考表、装订、分析和存档。试卷命题审核表和试卷审批表应与试卷一起装订,并作为考试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

3、部分课程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教学要求,经审批后可以适当提高平时成绩在课程考试总评成绩中的比例,加强平时学习的考查力度,以达到督促学生学习的目的。授课教师平时成绩应有详实的记载。

4、命题工作严格按照教务处的规定时间组织进行。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教务处统一抽取样卷、印制试卷,各相关学院(部)一律按时提交标准样卷打印稿,并附签审齐全的试卷审批表。

5、请各学院(中心、部)负责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解读、安排布置和执行到位,教务处将在期末考试前组织专家对试卷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凡不符合规范,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学校将追究命题教师及审核人的责任。

学校将结合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适时修订考试工作管理文件,不断严格规范课程考试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工作更趋规范和科学,请各学院(中心、部)积极组织研讨,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给与大力支持与配合,创造性开展工作,共同促进学校考试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1皖西学院考试命题审核表.doc

2皖西学院考试试卷审批表.doc

3《命题审核表》填表说明及命题注意事项.doc